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,可从本岗位差额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。
六、公示及聘用
一)公示市教育局根据人岗相适评估、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、体检考察等结果,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,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,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,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。期满无异议的,纳制管理,办理引进手续。
二)聘用拟录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,并按国家、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,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满洲里市教育系统,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,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。
七、待遇
拟录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:
拟录用人员在我市无产权性住房的,5年内以本人名义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,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;非购买商品房的,不在补贴范围之内。租住商品房(含居住亲友住房)的,先行支付12个月的租房补贴,其余分年度补贴,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6个月。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,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支付的租房补贴,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五年内不得出租出售。服务期不满5年调离满洲里市教育系统的,退回相应补贴。
八、纪律和监督
一)本次招聘工作由教育纪检全程监督。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。二)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。报名人员凡与招聘单位班子成员有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,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,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、纪检监察、审计、财务工作的岗位,并须签订《回避承诺书》。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,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,应当回避。三)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。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,严格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)执行。监督举报电话:0470-6262075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2:00,下午:2:30-5:30
九、其他
一)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防控要求。建议应聘人员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保持安全距离,随时做好手卫生,做好自我健康管理。二)2023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有关程序、步骤、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,届时在满洲里市政府网、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,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。三)未尽事宜由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、研究决定。文章来源于:http://www.ljyz.org.cn 一中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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